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计生委、中医药管理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》(国中医药继教委发〔2007〕2号)规定及2017年项目申报要求,现将1189项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(附件1、附件2)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、学习提高类、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,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,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二、各主办单位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,要确保师资水平。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国中医药继教办发〔2015〕1号)要求,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、学分证书的领取与规范管理。